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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官网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5-01 11:27:04   浏览:

  半岛官网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390.94万元bandao.com,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370.16万元。

  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分红条件,且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涉及电梯零部件、新能源(风电、光伏支架)等零部件产品的制造,对于报告期内公司行业情况,请详见“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零部件、钣金件加工、新能源(风电、光伏支架)等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至今形成涵盖电梯类、钣金件加工、新能源等领域产品的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新能源方向的探索与开发力度,通过增资安徽新能源,整合资源与渠道,加大对光伏支架业务的投入与市场开发;公司子公司华菱新能源技术专业从事二次电池产品及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旨在解决特种设备、特定应用环境等对二次电池的高安全性能的需求。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类、钣金件加工、新能源(风电、光伏支架)等配件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梯类产品主要包括对重块、新型补偿缆等配重产品、钣金产品、钢丝绳等;钣金类产品主要包括车库钣金件、储能钣金、钣金结构件等产品;新能源类产品主要包括光伏支架、风电制动器等产品。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即根据客户的需求订单制订周计划、3天计划、日计划并组织生产,同时根据制订的生产计划采购所需原材料并按照业务计划生产,确保及时交付。公司目前有安徽本部、广州、重庆、天津、常州、无锡六个制造基地,形成辐射华南、华北、华东、西部的全国性生产能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品多厂”快速反应的配送、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节约的整体服务。

  公司成立于2005年,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电梯零部件领域,是国内少有的凭借自身技术和经营积累逐步发展壮大的本土电梯零部件加工企业。公司经过十数年间不断的工艺改进与产品创新,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本,凭借自身产品质量、柔性化制造、物流区位等优势,能够有力满足各大品牌整梯厂商对电梯对重块、钣金件、钢丝绳、补偿缆补偿链等产品的综合需求。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多项产品被评为“高新技术产品”、与部分知名电梯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跻身国内第一梯队零部件供应商行列,多次获得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等荣誉。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通用钢绳有限公司为行业内优秀的钢丝绳研发制造销售厂家,4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各种钢丝绳的生产、制造和研发,是高新技术企业,被授予“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多项荣誉,参与电梯绳、航空钢丝绳、不锈钢钢丝绳等国际标准的修订和起草,与知名大学、研究院、实验室进行产学研合作,如,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等,多次获得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等荣誉。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新能源,主要从事光伏支架产业,其专注于固定光伏支架、光伏车棚、地面单轴跟踪器、分布式跟踪器、光储充一体化车棚、水面漂浮支架系统、组件清洗机器人等的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安徽新能源拥有专业的团队、先进的技术及研发力量、丰富的市场资源,公司集合设备、技术以及资金优势大力支持安徽新能源开拓光伏支架业务。报告期内,安徽新能源在半年时间内获订单近600MWbandao.com,实现收入、利润突破式增长,在中建八局乌鲁木齐市米东项目中,因良好的履约能力获得了“优秀分供商”称号。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华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梯配件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业务,在坚守电梯业务同时得益于良好的区位优势,利用其区位优势、技术优势以及制造优势,成功与安徽新能源在光伏支架业务上形成产业互动,正式进入光伏支架加工制造领域,增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因为天津华菱良好的产品质量、准时交付以及快速反应能力,天津华菱获得日立电梯(天津)有限公司“优秀供应商”荣誉。

  电梯行业情形高度关联房地产行业,受房地产行业调控影响,近年我国房地产投资放缓,电梯配件行业的增速亦随之减慢。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电梯行业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电梯行业进入优胜劣汰、竞争加剧、营利空间逐步收窄的行情周期。

  随着国家相关“保交楼”、“金融16条”、“保交楼专项借款”等相关刺激政策的实施,且随着政策的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市场需求有所回暖,同时各地各项政策的进一步落地,使得房地产行业逐渐优化,电梯行业市场需求有望触底回升。

  随着城中村项目改造、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等相关政策的推广,未来有望刺激对于电梯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复苏。同时,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仅2022年全国电梯保有量数量便达964.46万台,因此电梯维保市场潜力也将逐年释放。同时因为电梯设计寿命一般为15年,超期服役的电梯维保市场也将成为未来市场的重要组成,更新改造运维的需求逐年增加。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3亿元,同比减少11.41%,亏损12,113万元,收入减少和亏损的主要原因:市场订单减少,行业内竞争激烈,产品毛利率下降,并购的企业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根据预测的销售和未来的现金流量,计提了商誉减值,对一些固定资产和存货计提了减值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此项政策对本公司2022年度当期损益、2022年1月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各报表项目均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和股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公司电子信箱予以变更,现将本次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电子信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联系地址、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若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机电”)、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菱”)、江苏华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馨”),控股子公司溧阳市华菱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华菱”)、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斯”)、天津市华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菱”)、安徽华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新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江苏三斯其他少数股东因资产规模小及简化银行程序要求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控股子公司溧阳华菱、天津华菱及华菱新能源少数股东根据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溧阳华菱、天津华菱、华菱新能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预计担保总额为4.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38%。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公司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华机电、重庆华菱、江苏华馨,控股子公司溧阳华菱、江苏三斯、天津华菱及华菱新能源,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9,500万元的担保。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安华机电及重庆华菱及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斯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5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溧阳华菱、天津华菱及华菱新能源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拟为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华馨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溧阳华菱bandao.com、天津华菱及华菱新能源少数股东根据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核定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超过上述总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授权期限自通过本担保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12个月。

  注: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拟担保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在核定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超过预计总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授权期限自通过本担保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