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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站2021成都雾霾预警限行配套措施(时间+范围+尾号)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6-20 23:46:29   浏览:

  半岛全站2021成都雾霾预警限行配套措施(时间+范围+尾号)2021成都雾霾预警限行措施包含限行时间、雾霾预警限行范围以及成都雾霾预警限行尾号。

  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预警限行: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橙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

  橙色预警限行: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红色预警限行: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时段[春节放假期间,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4)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时段[春节放假期间,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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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成都雾霾预警限行措施包含限行时间、雾霾预警限行范围以及成都雾霾预警限行尾号。

  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橙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

  橙色预警限行: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红色预警限行: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时段[春节放假期间,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三、应急响应措施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公共交通无优惠措施。)(一)响应(预警)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半岛网址,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半岛网址、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未到校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在家自习。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半岛网址、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时段[春节放假期间,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1.中心城区: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4.强制性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依法对全市机动车、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主要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

  5.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6.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部队车辆;

  (2)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4)持《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和《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持《早餐配送证》《城区园林绿化专用证》的车辆;

  8.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指生产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的工业企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应结合实际生产情况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增强应急污染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

  10.外立面改造:建筑外立面使用装饰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成片区外立面改造、整栋楼外立面改造和建筑物局部外立面改造。

  1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涉及城市基础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的重点建设工程。